产品名称: | 不锈钢化学抛光添加剂不锈钢板材管材化学抛光添加剂光亮度好 |
Cas No.: | 1 |
规格:: | 25公斤桶 |
价格: | 6.0元/元/公斤 |
发布日期:: | 2019-11-16 |
●主要用途 本品主要用于奥氏体不锈钢如304、316、316L、321等材质的化学抛光,光亮度好,光泽接近于机械抛光。 ●主要优点 1.没有重金属,无黄烟,属于环保产品 2.操作简单,无需设备。 3.寿命长,是市场普通抛光液的两倍寿命以上。 ●操作方法 配制: HNO3(比重 1.42,浓度70%) 60 ml/L H3PO4(比重 1.70,浓度85%) 110 ml/L HCl (比重 1.18,浓度36%) 140 ml/L A剂 10 g/L B剂 10 g/L 温度 85–90℃ 抛光时间 2–5分钟(一般为2–3分钟) 1.将需要抛光的工件先除油除锈除氧化皮。 2.将抛光液加温到85度。 3.工件浸泡到液体内,时间为2-5分钟,达到效果亮度即可。 4.抛光后的工件需要水洗干净。 5.抛光最佳工艺流程为:除油、锈——水洗干净——抛光——水洗——中和——水洗 ●注意事项 1.不锈钢抛光槽推荐使用PP槽,禁止用金属槽。 2.不锈钢抛光液最佳使用温度为85-90度,低于85度,抛光没有亮度。 3.本品为酸性产品,抛光需要带好劳保手套,如本品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 4. 如用该抛光液直接抛光,开始时抛光面呈浅灰色或雾状,只有当抛光液中的金属离子积累达到一定浓度时,抛光面才呈高光亮或镜面光亮。为此在生产操作中应将报废的老溶液与新配制的抛光液混合使用,其比例可按新溶液∶报废溶液 = 6∶1配制。刚投产时,在无报废老溶液情况下,可在新配抛光液中添加4g/L硫酸镍。 5. 抛光件经抛光后在HNO3∶H2O = 1∶2溶液内浸1–3分钟可使抛光面不易变色。 6. 如对抛光后的工件表面光亮性不够满意,打算进行再次抛光时,必须首先将第一次抛光后的工件在含量≥15%的盐酸内放置数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化学抛光。若不经盐酸处理直接进行第二次化学抛光的话,则不仅不能提高工件表面的光亮性,反而使表面光亮性与光洁度显著变差。 |